“謝謝,真的謝謝法官,這么炎熱的天氣你們還專門把我們的執行款專門送到家里來,實在是太感謝你們了”。2022年5月31日下午,當敘永縣人民法院將15240元執行款送到申請執行人家中,申請執行人激動的握著執行法官的手,笑著不停的感謝。
近日,在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中,敘永法院執行法官在未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情況下,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全部執行款35240元,取得良好效果。
2011年7月,劉某與黃某健康權糾紛一案,申請執行人劉某到敘永縣兩河鎮趕集,經過正在修建的敘永縣兩河鎮長征街1號房屋時,被掉落的吊裝機砸傷。劉某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出院后就其傷情申請了傷殘鑒定,經四川省某司法鑒定所出具鑒定意見:被鑒定人劉某的脊柱損傷構成了一級傷殘,劉某于2011年12月向敘永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被申請人黃某賠償其損失。現因被執行人黃某未支付后續治療費用,申請執行人再次向敘永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后續治療費,經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2021)川0524民初447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黃某支付劉某35240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黃某未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義務,故劉某向敘永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2年2月16日,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被執行人黃某當場支付了申請人劉某20000元,后達成和解終結執行本案。
2022年5月底,到了和解履行協議的最后期限,要把剩余的15240元全部支付給申請人劉某,“叮鈴鈴……”,辦公室的來電鈴聲如往常一樣響起,話筒對面傳來急促的聲音,“執行法官你好,我是黃某,我是來主動履行剩下15240元案款,我帶了現金。”話音剛落,執行法官心里的石頭也落下了,臉上浮出久違的笑容。
執行法官考慮到申請執行人劉某來法院領案款行動不便,身體脊柱還在恢復過程當中,步行來法院身體比較吃力,于是主動將執行案款送到申請人手中,該案圓滿執結。
(趙志文 曾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