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區法院車嶺法庭主動延伸司法職能,服務法治鄉村建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突出作用。
一、深入學習貫徹,緊盯工作落實
認真學習全國、省、市法院院長會議精神,堅持“三個面向、三個便于、三個服務”的工作基調,深入領會人民法庭工作總體思路和強基導向,立足名山實際,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根植群眾的絕對優勢,主動融入黨委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全面對接地方力量,扎實推進新時代人民法庭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傳承楓橋精神,完善工作機制
創建“訴訟服務點”新機制,在車嶺鎮、前進鎮等鄉鎮設立駐村訴訟服務點12個,定期派法官提供點對點服務等舉措,對突發性、緊急性糾紛提供第一時間的法律指導和幫助,實現矛盾化解的“關口前移”。同時,針對基層矛盾糾紛,整合法院、司法所、村組干部力量,建立“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會”聯調聯動工作機制,邀請基層干部旁聽案件審理、參與案件調解,將矛盾糾紛化于萌芽、止于未訴,構建“楓橋式人民法庭”。上半年,共調解非訴糾紛90起,提供法律咨詢、法律幫助110人次,為村民挽回經濟損失60余萬元。
三、強化法律宣傳,延伸司法服務
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為契機,以“法律七進”活動為抓手,通過開展巡回審理進鎮村,審理典型案件,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持續開展送法下鄉,組織干警走出法庭,走進田間地頭,深入群眾之中,通過開展法治講座、發放普法手冊、編輯法治微信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增強群眾法律意識,推動法治文化與鄉土文化的有機融合,醇化村風民風社風。2021年7月以來,開展巡回審理5場,組織法治進鄉村、進學校等普法宣傳活動20余次,舉辦法治講座2場,發放普法宣傳材料500余份。逐步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