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的是撫養關系,不變的是父母對子女的愛”。9月28日,寶興法院靈關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件,為未成年兒童健康成長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切實維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原告胡花花(化名)與被告李大強(化名)于2018年協議離婚,女兒由被告李大強撫養,跟隨李大強生活。近年來,原、被告因孩子的成長問題發生糾紛,原告認為被告在外打工,孩子的爺爺也不便照管,且孩子的學業也需要輔導,同時隨著孩子的慢慢長大,作為女孩跟隨媽媽生活更加方便,于是原告起訴到法院,請求判決變更撫養關系。寶興法院靈關法庭受理立案后,承辦法官認真翻閱案卷材料仔細研究案情,在庭前與雙方進行了多次溝通,但被告始終不愿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案件開庭審理后,承辦法官采用“面對面”的方式再次進行了調解。通過耐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并詳細解釋了法律的相關規定,引導雙方以孩子健康成長和接受良好教育為出發點,認真權衡各自實際生活情況。在不斷的勸說下,雙方當事人逐漸消除了因撫養矛盾而出現的焦慮、煩躁等負面情緒,承辦法官設身處地為孩子更好的成長考慮也極大地觸動了當事人。最終,被告經過冷靜考慮,同意孩子由原告撫養,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并感謝辦案法官對孩子的關心和愛護,表示一定會為子女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家庭保護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寶興法院靈關法庭在處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始終遵循《民法典》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原則,堅持情、理、法相融,從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去考慮和解決問題,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化解家庭矛盾,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茍偉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