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提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名山區法院把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與當前執行工作銜接起來,從11月起開展為期2個月的涉金融債權專項執行活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此次專項活動以依法保障和實現金融債權,努力提升涉金融案件執行水平,構建涉金融案件執行長效機制為目的,依法執結一批涉金融債權執行案件,依法打擊一批涉嫌規避執行金融債權的不法行為,切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確保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一是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的處置力度,加強與資產評估機構的銜接,加快處置被執行人的財產。
二是加強司法查詢力度,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不動產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合作,查找被執行人財產,加強與公安機關資源共享,尋找被執行人下落。
三是強化威懾力度,對于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采取媒體曝光、罰款、拘留等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四是加強與金融部門聯絡溝通,積極與金融部門召開座談會和聯席會,及時反饋信息,協調解決問題,構建金融機構與人民法院協助執行工作機制,共同努力維護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下一步,名山區法院將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和部署要求上來,在提高執行質效、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滿意度、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上持續發力,讓公平正義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實現。
(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