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家在彝族地區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戰略實施,涉及彝族群眾在婚姻家庭、土地權屬、交通事故、醫療損害等領域的糾紛也日益增長,由于彝族特殊的風俗習慣,依靠單純的法律訴訟,往往達不到定紛止爭的社會效果。屏山縣法院充分運用家支個人調解和彝調委調解組織兩種手段,在法律規定的原則下,充分結合彝區實際,讓大量糾紛在訴前和訴中得到了化解,打開了基層治理的新局面。
家支是大小涼山彝族地區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社會形態,家支對個體家庭或個人具有約束力。家支通過“德古”、“蘇易”調解以及家支議事會等方式,將發生的涉彝糾紛盡可能化解在當地,消除在訴前。屏山法院充分利用彝族家支在當地的影響力,邀請彝族青年黑勒拉哈作為調解員,并掛牌成立“拉哈調解工作室”,專門處理涉彝族糾紛。如屏山縣屏邊彝族居民黑來一家與申某房屋買賣一事,申某將其農村房屋出讓給搬遷來的黑來一家,但因違反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和該房處于地質滑坡地帶,不能交付和居住。因雙方始終不能自行調解,案件被遞交到了當地法庭,法庭立即委托“拉哈調解工作室”出面化解糾紛,最終在當地政府和法庭的共同努力下,糾紛得以化解,并通過調解程序予以確認。2020年,該工作室訴前調解糾紛就達30余起,進入法院訴訟案件幫助化解糾紛13件。
二是黨政引領,探索彝區訴源治理新路徑。在屏山縣清平、屏邊彝族鄉成立“彝族糾紛調解委員會”的民間調解組織。設置會長1名,調解員5名,由鄉黨委組織當地彝族群眾推薦,把各家支中德高望重、熱心奉獻、善于協調的彝族人士納入“彝調委”。 為倡導移風易俗、樹立文明新風,加強對畢摩的教育、培訓和引導,規范傳承畢摩文化,屏山縣出臺了《關于在民族地區開展移風易俗樹新風的指導意見》,與村規民約共融,進一步引導彝族群眾加強自治能力。今年以來,在彝調委的主持下,已經調解涉婚姻、土地邊界爭議、交通事故案件等糾紛230余起,調解成功率達到95%以上。
(吳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