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起交通事故上,大家都是受害者,受傷的住了院,著了疼,肇事的也賠了錢,背了責任,所以希望你們雙方換位思考,爭取能夠調解處理好?2022年5月22日下午4時,古藺縣金蘭街道東城社區村法律顧問李盼工作量比往常多了不少。剛到東城社區參與調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糾紛,寫完調解協議書,又接到了所顧問社區的電話,請求晚上參與一起鄰里糾紛調解。“這起矛盾糾紛主要牽扯到交通事故賠償問題,受害人在這次交通事故中造成了10級傷殘,若按照訴訟途徑,可期待賠償可以達到12-13萬元左右,但肇事方家庭十分困難,駕駛的摩托車又沒有保險,哪怕官司勝訴后,后期執行也會存在困難,所以在雙方當事人有調解意愿的時候,通過‘法律顧問+人民調解’的形式,以最和諧、最快速、最有利群眾的方式辦理,是作為一名基層法律人最大的初衷。”李盼步履匆匆,心中滿懷期待。為調解這起矛盾,李律師已經連續參與了兩次調解,一次調解就是半天或是一整天時間,所需要講解的不僅僅是生硬的法律條文,更多的是從社會冷暖、道德人性的角度進行調解,其中考驗的既是調解工作的耐心和細致程度,更是服務水平和協調能力。
李盼和她所在四川朝旭律師事務所服務的古藺縣金蘭街道屬于城鄉結合部,街道轄17個村4個社區,有129個村民小組和57個居民小組,幅員面積201平方公里,總人口11.5萬,其戶籍人口8.4萬人,流動人口3.1萬人。2021年11月,為貫徹落實省、市、縣相關精神,提升街道依法治理能力,夯實街道法治基礎,全面推動鄉村振興,金蘭街道投入10萬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四川朝旭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并根據街道實際,創新提出“一核九區”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構想,即以“街道辦事處為核心,各村(社區)為片區”的全覆蓋、全時空、全方位工作模式,堅持多措并舉,扎實有序推進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
“我們所派出10名律師參與金蘭街道的村(社區)法律務工作,每月我們的律師會按照合同約定,深入各村(社區)開展至少8小時工作,通過與村(社區)負責人或法法治帶頭人溝通交流,現場走訪和服務群眾,為群眾解答法律疑惑,代寫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援助,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打通基層法律服務‘最后一公里’。”四川朝旭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剛說道。
走村入戶,化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咨詢服務,防范各類問題矛盾帶來的風險,節約社會治理成本,推進基層依法治理水平。這是金蘭街道的村(社區)法律顧問,在當前法治建設進程中所承擔的職責。特別是在今年的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十百千萬”專項行動開展后,街道及時動員部署,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積極參與各村(社區)“老大難”糾紛化解工作,通過雙向對接,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為村(社區)化解矛盾糾紛出謀劃策,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建議,在此期間,參與調處矛盾糾紛10余件,為街道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群眾的需求就是工作的重點。為此,金蘭街道將重點工作和群眾迫切需求相結合,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村規民約審查,集體合同審查、集體重大事項審核、公共服務事項招投標等村(社區)重大事項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對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釋法答疑;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積極辦理涉農法律援助案件,定期開展“法治講堂”,開辦“法治明白人”專題培訓班,為基層發展穩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從去年11月份開始,我街道不斷細化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措施,每月工作通報會,每季度工作推進會,明確各階段重點工作任務,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推動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助力街道基層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金蘭街道政法委員張茂說到。
為建立完善村(社區)法律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信息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金蘭街道強化“考核”管理跟蹤問效制度,制定村(社區)每月法律顧問考核體系表。該考核表囊括了“執業行為規范”“法律服務”“普法宣傳教育”“矛盾糾紛化解”等模塊,不僅做到對每月工作精準掌握,而且便于及時總結、梳理出相應的工作經驗。
從金蘭街道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工作至今,法律顧問共為轄區群眾提供法律咨詢135人次,提供合法性審查意見10件、修改村(居)民公約21份,草擬、審查村(社區)合同20余份、提出法律建議意見50余條,參與矛盾糾紛化解30余件,代表街道(村社區)參與行政訴訟5件、民事訴訟案件3件,勝訴率100%;開展法治講座活動54場,發放宣傳資料10000余份,通過微信群、qq群等媒介推送法律知識150余條,基層群眾知法守法、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觀念逐步增強。
“工作推進好不好,群眾的臉色是‘晴雨表’。下一步,我街道將持續扎實開展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將法律顧問工作與鄉村振興、楓橋經驗、依法治理有機結合,服務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確保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為我街道建設成為“產城一體芯中心 農旅融合新典范”的目標奠定法治基礎。”金蘭街道黨工委書記梅聰說到。
(斯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