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某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某公司的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有效助力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為探索建設“城鄉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01年5月23日,丹棱縣仁美鎮某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某公司簽訂《土地租用協議》,公司一方長期租用該集體經濟組織的24.95畝土地。案涉土地被租用后卻長期被閑置,地上房屋因年久失修極易引發安全事故。該集體經濟組織希望解除租用協議,收回土地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多次與公司負責人聯系,但公司負責人均避而不見、拒接電話、無法有效溝通。該集體經濟組織于2022年9月向丹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雙方簽署的《土地租用協議》、由被告支付拖欠的土地租金、違約金并立即返還租用的土地等。
案件承辦法官積極聯系公司負責人,認真傾聽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后庭審查明,被告公司除租用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外,還另行租用了該村集體中29戶農戶的承包土地。案件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案涉土地現場查看,發現村集體與29戶農戶的承包土地連成一片,加上水沖、滑坡等原因,邊界難以厘清。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出租土地后,被告公司繼續租賃其余農戶的承包土地已無必要,且被告公司明確表示本案土地返還該村集體經濟組織后,由于界址不清,其將無法足額返還另外29戶農戶的承包土地。
鑒于此,案件承辦法官多次聯系被告公司負責人,協調被告公司與原告村集體經濟組織及29戶農戶協商。經多次協商,三方最終于2022年10月19日達成了解除土地租用協議的一致意見,并簽訂了書面協議,該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案件所在的丹棱縣人民法院張場法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前沿陣地作用,自2022年2月16日實質化運行以來,共受理轄區內各類案件251件,已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33件,并辦理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案件13件,有效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探索建設“城鄉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