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內江市中區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走進內江市第十一中學,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該校組織近1700余名師生旁聽庭審。
庭審中,審判庭嚴格依照庭審程序,認真細致進行審理,并當庭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庭審結束后,案件承辦人從“防范網絡電信詐騙”“不參與、不幫助網絡電信詐騙”兩個方面進行以案說法,向旁聽同學們宣傳常見網絡電信詐騙種類,防止同學們上當受騙,通過釋明具體犯罪表現行為,警示同學們敬畏法律,不參與、不幫助網絡電信詐騙,引導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通過現場參與,讓師生零距離接觸庭審全過程,在收獲法律知識的同時,也切身感受到法律公正及司法權威。
庭審結束后,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邱樂崢以此為契機開展法治宣傳,向師生發放《民法典》等宣傳資料200余份,進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識,有效預防青少年犯罪,切實把“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
近年來,市中區法院始終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創新辦案模式,加大巡回力度,加強司法延伸服務,積極開展法治宣傳進社區、進學校活動及打擊犯罪保平安專項行動,增強群眾法治觀念,提升法律素養,保障民生和社會穩定發展,真正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工作實效,切實把隊伍教育整頓向縱深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