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防范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發生,提高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隆昌市市場監管局按照隆昌市委、市政府《2021年隆昌市30件民生實事和民生“十有行動”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積極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
開展專項檢查。聯合市教體局、市衛生健康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1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本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主要對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店、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檢查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落實情況、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及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訂及落實情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兩證情況,環境衛生、個人衛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設施、工藝流程情況,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及臺賬登記情況,食品添加劑采購使用情況,食品貯存情況,食品加工、食品留樣情況,餐飲具消毒,餐廚廢棄物處置及臺賬登記情況等進行檢查。
一是組織學校全面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填報《2021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并存入學校食堂管理檔案中備查。二是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各鎮(街道)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聯合對轄區內各類學校進行拉網式全覆蓋檢查。三是結合自查情況及現場監督檢查填寫《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表》,通過自查及督查,將問題及時暴露出來,要求能當場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則限期整改。
此次專項檢查,共檢查學校食堂207個、校內食品經營店22戶,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143戶,責令改正15戶。通過此次專項檢查,進一步強化了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了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及學校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了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
強化培訓宣傳。會同市教體局聯合發文《開展學校食品安全責任約談暨培訓工作的通知》(隆市監發〔2021〕7號),在全市范圍內組織召開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約談暨食品安全培訓工作。
一是約談學校,督促履責。重點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責任約談暨食品安全培訓工作由市市場監管局餐飲股聯合市教育和體育局組織召開。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食品安全分管領導、各中心校和各市場監管所負責人按照屬地管理和事權劃分,組織轄區所有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集中開展食品安全責任約談,督促學校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法律法規及餐飲服務操作規范學習,從管理制度和過程上保障食品安全,加大食堂硬件投入和食品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力度,結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
二是開展培訓,強化考核。要求各鎮(街道)對轄區內所有學校(幼兒園)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全覆蓋培訓,以學校校長(園長)、分管校長(園長)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重點培訓對象,以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主要內容,重點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落實,確保相關人員對食品安全要求認識到位、理解到位、執行到位。培訓完畢后,由各市場監管所通過“食品安全教育”APP平臺對轄區所有學校(園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對考核不合格的堅決不予上崗。
該局不忘“為師生辦實事”的初心使命,不斷加強監管力度,認真履職盡責,以實際行動守護校園食品安全,實實在在提升師生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鐘偵玲 四川法制網 高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