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以老年人為侵害對象的違法犯罪活動層出不窮。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辨別能力差、防范意識不強等特點,以養老項目、養老產品、養老服務、投資理財等手段為誘餌,誘騙老年人投資,從而騙取老年人的養老錢,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權益。常見的方式有投資養老項目建設、享受養老高規格服務,銷售毫無價值的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引誘老年人求醫問藥、非法集資等,導致部分受騙老人養老錢血本無歸。
自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以來,龍馬潭區法院積極開展部署,多措并舉,確保專項行動不斷向縱深發展取得實效。
立足審判職能,嚴厲打擊懲治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打擊侵害老年人權益的犯罪分子,加大力度追繳贓款或責令退賠,及時為老年人止損。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龍馬潭區法院審結2起養老詐騙案件,對案件21名被告人進行了宣判,涉案金額達630萬余元。 2022年10月12日,龍馬潭區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某輝等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三名被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至五萬元不等刑罰,責令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并按比例發還被害人。該案是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瀘州法院宣判的首例涉養老詐騙刑事案件。 公開開庭審理,拓展社會效果 通過發布公告公開開庭審理涉老詐騙案件的方式,讓廣大群眾、社會各界參加旁聽,了解養老詐騙犯罪的特點,以案說法,增強群眾對該類犯罪手段的認知,拓展刑事審判的社會效果。 典型案例 房某某等人詐騙案 近日,龍馬潭區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養老詐騙案。被告人房某某、李某某共謀成立公司,低價購買不具有治病功效的產品,招募員工冒充電視臺欄目組工作人員,以免費贈送禮品等方式收集老年人信息、吸引老年人參加活動,邀約被告人曾某某等人冒充“企業負責人”“專家”“教授”“營養師”等身份對老年人進行“授課”,虛構產品具有治療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癌癥等功效,講師授課時員工負責煽動氣氛,“唱雙簧”砍價等,層層“套路”騙取老年人的信任,最終高價出售產品。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間,被告人房某某、李某某等人在瀘州、湖北等地詐騙老年人100余名,涉案金額達160余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房某某等人騙取老年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金額、退賠情況、參與地位等,判處主犯房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判處相應的刑罰。 通過貫穿始終的追贓挽損工作,本案案涉160余萬元損失得到全部退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深入鄉村社區,加大宣傳力度 大力開展防范養老詐騙的宣傳活動,“瀘法麒麟”志愿服務隊龍馬潭分隊充分發揮自身作用,深入鄉村、小區、商場等人員相對密集的場所廣泛開展宣傳,發放宣傳手冊5000余份,深刻剖析養老詐騙慣用手法,叮囑老年人不要貪圖小利,如遇可疑情況,多與子女溝通或報警。
下一步,龍馬潭區法院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堅持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懲治養老詐騙犯罪活動,把追贓挽損作為重中之重。同時進一步加大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工作的宣傳力度,確保打擊有力,懲治有效,保護有度,切實維護老年人群體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