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間調解提質效 案結事了促和諧。近期,內江經開區法庭受理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被告下午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承辦法官當下決定放棄午休時間,通知雙方來院參加午間庭審,并當庭制作調解書送發雙方。
雙方當事人對法官放棄中午休息時間為其調解案件的行為表達了真摯的感謝。經開區法庭以“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為載體,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方便群眾,提供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給當事人留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法治宣傳接地氣 服務群眾心貼心。近期,市中區法院臨江法庭全體干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進居民小區、沿街商鋪、活動廣場進行法治宣傳,對民法典以及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防詐騙、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法律宣講。
白馬法庭組織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市中區黃桷井社區召開法律宣講會。會上,通報了法院關于婚姻家庭類案件審理情況,并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修改后對婚姻家庭類案件的影響。還就群眾提出的關于婚姻家庭類案件等法律問題一一答疑解難。
本次實踐活動向村民發放《民法典》等宣傳資料60余份,切實將此次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巡回法庭進村社 司法便民落實處。4月上旬,市中區法院凌家法庭受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在向被告送達訴訟材料過程中,因被告不愿前往法院參與訴訟,承辦法官決定在當事人所在的村社開展巡回審理,以消除當事人的抵觸心理。
在處理該案中,法官深入到村社辦案,把法庭設在村社,使當事人敢于、樂于說心里話,從而迅速準確的挖掘隱藏在案件背后的深層問題,抓住癥結,使糾紛盡快得到化解。此項工作是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舉措,是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忠誠履職擔當的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