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在井研法院開庭審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及其他部門共計80余人旁聽了庭審,縣檢察院采用多媒體示證方式進行舉證,讓旁聽人員更加直觀接受警示教育。
經審查查明,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人徐某某利用其擔任某景區管委會內設機構股長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89.436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歸還,涉嫌挪用公款罪。 庭審中,公訴人通過直觀的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了該案的主要證據,包括證明被告人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挪用公款方式、挪用公款金額、犯罪情節等方面的證據,使旁聽人員更加直觀、清楚的了解本案的案情和事實。徐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表示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日宣判。 庭審后,旁聽人員紛紛表示,現場旁聽庭審,是一次直接、直觀、生動的法治教育,警示大家要正確行使權力、防微杜漸、廉潔自律。 本次庭審是井研縣人民檢察院教育整頓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體現。一方面通過“走出去”的方式,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現場感受庭審,了解檢察機關的職能職責和工作方式,也是檢察機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方式;另一方面,通過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進行教育警示,引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守法意識、提升拒腐防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