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時許,富順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黃強接到申請人的電話“黃法官,我發現李某的車了,在寧夏吳忠市紅寺堡區,好像不是本人在使用,我們公司是否能追回欠款就靠這輛車了,等你們來扣車。”
該案系被執行人李某與工商銀行簽訂的信用卡購車專項分期付款合同糾紛,透支金額為231000元,四川眾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該筆業務提供擔保。后來,李某未按時足額向銀行歸還月供款,四川眾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依據合同約定為李某向銀行代償了逾期本金及手續費59607.60元。
立案執行后,黃強法官多次嘗試聯系被執行人李某,但一直聯系不上。執行中,在車輛管理所網上查封了被執行人李某所有的該轎車,但一直未實際控制到該車,于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掛斷電話后,黃強法官籌劃后決定遠赴寧夏吳忠市。可目的地遠在千里之外,飛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均不方便,開車要十幾個小時,考慮到情況緊急,黃強向該院執行指揮中心報告情況后,通過指揮平臺向吳忠市紅寺堡區法院發出協助執行函,并當即安排2名助理和1名法警出發,一路上歇人不歇車,于次日凌晨3點趕到了吳忠市紅寺堡區。
到達后,干警顧不上奔波的疲累,立即聯系了申請執行人,但此時目標車輛已被開走。短暫休整后,黃強法官向紅寺堡區法院尋求協助,紅寺堡區法院執行局安排了一名副局長和4名法警協助查找,終于在一行政機關大樓附近發現了目標車輛,法警立即用鎖車器將車輛控制,法官根據所留電話通知使用人到場。
該車使用人梁某到場后氣勢洶洶,聲稱誰要動了他花12萬元買來的車,就跟他拼命。執行干警立即警戒,黃法官與梁某進行了溝通,說明了案件情況,向其出具了查封裁定書。在法官耐心的釋理說法下,梁某最終同意將車輛交由法官扣押,交出了汽車鑰匙和車輛行駛證、所有權證。在場干警長舒了一口氣,感慨一晝夜的辛勤沒有白費,但在短暫休整后,迎接他們的將是1230公里的返程之旅。
據了解,在外地扣押車輛一直是執行中的難題,車難找、路途遠,但執行法官不怕苦不怕累,驅車往返近2500公里,將該車順利扣押,下一步將進入拍賣程序,力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曾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