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隊伍教育整頓工作要求,攀枝花中院堅持將隊伍教育整頓同審判執行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將為民辦實事抓細抓實抓到位。
近日,在執行一起標的為40452.5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中,攀枝花中院執行局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和傳統查控方式對被執行人經濟和家庭生活狀況進行全面調查。承辦人法官多次帶隊前往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家中進行調查走訪,發現雙方系同村村民,兩家家庭經濟狀況都困難。同時,發現案外人任某對被執行人負有500元債務,經法官積極與任某溝通、釋法明理,任某主動將500元支付給申請執行人。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賠償金額,還極有可能使其同住近親屬在被執行后生活陷入困頓,以及申請執行人為農村低保困難戶的兩難情況,法官秉承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和司法為民的宗旨,為了最大限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了保障被執行人及家屬的基本生存條件,及時將案件情況報告給本院司法救助領導小組,成立專案研究司法救助事宜。為此,兩案案件承辦人一同前往申請執行人家中進行調查走訪,并研究決定對申請執行人進行司法救助。最終,一起看似陷入死局的執行案件,在辦案法官的積極推動下,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了滿足。
下一步,攀枝花中院將持續深化涉民生專項執行活動,逐步形成“我為群眾辦實事”常態化運行機制,以實際行動展現新時代法院形象。(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