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隊伍教育整頓活動開展以來,眉山市東坡區法院堅持“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結合,充分發揮建章立制工作基礎性、長遠性、保障性作用,全面規范并強化制度建設,夯實隊伍教育整頓“制度堤壩”。
一是以“學”字為先,念好“學”字經。注重理論學習上立制度促長效,始終把學習教育貫穿始終,進一步規范完善學習制度,堅持以制度管學、以制度促學、以制度保學,為教育整頓工作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建立了《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隊伍教育整頓學習管理規定》《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學習教育貫穿隊伍教育整頓全過程實施方案》;同時,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建立了《2021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2021年機關黨支部理論學習制度》。
二是以“議”字為重,念好“議”字經。通過建立健全議事機制,及時討論、安排部署隊伍教育整頓各項工作,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了《黨組議事規則》《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例會制度》《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會制度》。
三是以“實”字為要,念好“實”字經。建章立制關鍵在于“實”行,東坡區法院切合隊伍教育整頓和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建立《關于進一步推進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實施方案》《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均衡結案工作方案》《涉訴信訪工作實施細則》《積案清理及預防工作實施辦法》《貫徹落實任職回避制度和從業限制管理的實施辦法》《關于執行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情況倒查追責的實施辦法》《民商事案件訴前調解工作規定》《判后答疑實施細則》等制度,推動審判執行工作規范有序運行,確保建章立制的工作實效。
(周冒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