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是什么?
答: 堅持黨的領導。 問: 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目標是什么? 答: 中央依法治國辦從2019年啟動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評估認定開始,每兩年開展一次,樹立一批批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標桿,推動到2035年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奮斗目標。 問: 新時期依法治國的“新十六字方針”是什么? 答: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問: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什么? 答: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指的是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問: 建設法治政府對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是如何規定的? 答: 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把嚴守黨紀、恪守國法的干部用起來。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問題嚴重或違法違紀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