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隆昌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驛和”品牌建設為抓手,發揮“驛和”品牌效應,建立起以訴前聯調、訴中促和、訴源治理三位一體的工作體系,助力輕罪治理現代化體系建設,有效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開展調解工作
堅持“三項品牌”促成效,以品牌效應助力基層社會治理。成立“驛和·調解工作室”,整合“兩所一庭”、政法委員以及村社干部、鄉賢、單位領導等力量,采取“壩壩調解會”“田間調解會”等方式,推動輕微刑事案件和解33件;在鎮(街道)全覆蓋設立“驛和·訴源治理工作站”,檢察官“一對一”對口聯系鎮(街道),通過源頭預防、前端疏導、后端解紛,推動源頭化解;打造“驛和·說法”,利用“兩微一端一抖”發布普法信息256條、普法視頻10余部,開展“法治進校園”“法治進企業”“法治進鄉村”系列活動60場次,受眾4萬余人,助推群眾知法守法。
堅持“三個結合”抓落實,以多元探索化解矛盾糾紛。“部門協同”與“團隊建設”相結合,多部門聯合制定《訴前聯合調解工作機制》,組建聯調隊伍4支,開展聯調70余件次,強化協作配合,提升工作質量;“因案施策”與“風險預警”相結合,“一案一策”制定和解預案,訴前和解案件嚴格進行風險預警評估,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強化輿論引導,促進定分止爭;“司法救助”與“案后回訪”相結合,對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進行司法救助,向12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3.5萬元,對案件定性有爭議、矛盾化解難度較大的案件開展公開聽證11場,案后回訪提供“調后服務”,確保化解質效。
不起訴書宣告
堅持“三項聯動”求實效,以“不起訴+”修復社會關系。推動不起訴+社會公益服務聯動,將不起訴與非刑罰處分措施結合適用,積極開展不起訴人員以社會公益服務方式回饋社會,2022年以來,21名相對不起訴人自愿參加交通引導、反詐宣傳、禁漁巡查等社會公益服務21次,服務時長450小時;推動不起訴+訓誡教育聯動,在不起訴書宣告過程中,對257名被不起訴人進行訓誡教育,剖析犯罪根源,警示再犯后果,幫助自省悔過;推動不起訴+行刑反向銜接聯動,對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訴處理的行為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啟動行刑反向銜接,制發行政處罰《檢察意見書》60件,督促對60人給予罰款、拘留、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確保罰當其過、不縱不枉,避免不刑不罰。(雷星宇 廖彬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