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樂山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為有效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在抗擊疫情中迅速復工復產,出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政務服務利企便民二十五條措施》,為樂山企業注入強心劑。
該《措施》主要針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全市大中小企業,在政策制定上,對《措施》進行細化,重點推行不見面審批“網上辦”、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快速辦”、強化保姆式服務“代幫辦”、拓展延伸政務服務“多點辦”、公共資源交易因類施策“靈活辦”、公共資源交易開啟全程“線上辦”、強化交易服務保障實現“有序辦”、落實大廳防護“安全辦”、搭建平臺“協作辦”、維護市場秩序“公平辦”等十個方面內容。
按照《措施》規定,樂山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將深化網上審批服務,引導企業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樂山站”“天府通辦”APP和各行業部門(單位)門戶網、客戶端,進行網上咨詢、網上預約、網上辦理。推廣應用“智樂山”-應對疫情防控公共服務云平臺移動辦,完善拓展“樂易辦”服務專區公積金、社保、就業、水電氣生活繳費等8大類34項網上公共服務。打造審批服務“綠色通道”,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和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等重要國計民生的事項,簡化常規辦理流程,特事特辦,暢通跨層級審批“快速通道”,建立服務企業聯系人制度,按照“一企一員”原則,提供全程代辦幫辦服務。
《措施》還明確要求深化“政務服務+金融”、“政務服務+郵政”,增加“政務服務+金融”可辦事項,將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社保醫保辦理等業務向更多金融網點延伸,推行“網上辦事+網下寄遞”模式,滿足企業開工復產需求。有序恢復已暫停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對已發暫停公告的交易項目,按照“輕重緩急、分期分批”的原則逐步安排交易,對于疫情防控急需的應急醫療設施、隔離設施等建設項目,推行搶險救災程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食品、混淆知名商品、虛假宣傳、利用網絡不正當競爭、聯合簽訂限制競爭的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違法行為,避免監管真空,全力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具體《措施》如下:
一、推行不見面審批“網上辦”
(一)深化網上審批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群眾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樂山站”“天府通辦”APP和各行業部門(單位)門戶網、客戶端,進行網上咨詢、網上預約、網上辦理。對未實現全程網辦事項,采用網上申報、線下郵遞材料的方式進行。對確需到實體大廳現場辦理的事項,推行自助終端辦理、線下預約辦理、郵遞材料辦理。及時向社會公布網辦入口、操作指南、咨詢電話,開展線上線下融合預約辦理。
(二)推廣應用“智樂山”移動辦理。通過“智樂山”-應對疫情防控公共服務云平臺提供防疫、辦事、生活等網上服務,引導企業群眾使用“智樂山”平臺實現移動辦理。及時發布疫情防控信息、防疫捐贈信息、防疫知識,提供防疫物資網上預約、復工復產健康證明等服務。完善拓展“樂易辦”服務專區公積金、社保、就業、水電氣生活繳費等8大類34項網上公共服務。
(三)做好“網上辦”配套服務。梳理公布市縣“一網通辦”事項清單,規范辦事指南,減少中間環節和書面材料。加強電子印章運用管理和電子證照共享共用,不斷創新豐富“亮證”“用證”使用場景。加大網上申辦、電話約辦、郵政寄辦和網上查詢、網上評價等配套服務,完善政務服務大廳自助服務區,推進更多自助設備進社區(園區),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不見面審批”。
二、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快速辦”
(四)打造審批服務“綠色通道”。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和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等重要國計民生的事項,要簡化常規辦理流程,特事特辦。優化行政許可“一窗受理”窗口,圍繞企業復工復產辦理審批服務事項,制定“綠色通道”服務指南,統一接件出件。
(五)暢通跨層級審批“快速通道”。對企業復工復產和新開工急需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要加快審批速度,嚴格按承諾時限辦結。涉及跨層級、多部門審批的,要及時啟動省、市、縣三級兩線聯動機制,明確牽頭部門,通過初審部門代收申請材料,并及時報送、協調終審部門審批。
(六)鼓勵“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對涉及企業登記、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不動產登記和食品藥品生產、流通等領域,具備基本條件、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欠缺的申請事項,將項目審批、監管事項及標準、完成時限一次性告知企業,企業作出承諾后,相關審批服務部門即先行給予辦理、發證。
三、強化保姆式服務“代幫辦”
(七)深化全程代辦幫辦。各地政務服務機構和市級相關部門建立服務企業聯系人制度,組織代辦幫辦服務隊伍,按照“一企一員”原則,針對企業復工復產需求,在做好防控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代辦幫辦事項數量,優化代辦幫辦服務承接、結果流轉等流程,提供全程代辦幫辦服務。
(八)開展上門服務。各縣(市、區)在做好防控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相關政務服務部門開展政務服務進企業活動,上門為企業會診把脈,協調解決企業復工復產困難問題。
(九)深化主題式服務。依托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持續推進高頻事項主題式服務事項應用,以企業和群眾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實現“不見面審批”“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的一站式、全流程辦理。
四、拓展延伸政務服務“多點辦”
(十)事項下沉鄉鎮“就近辦”。結合鄉鎮區劃調整改革,以縣為單位公布“就近能辦”清單,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下沉。
(十一)深化“政務服務+金融”。增加“政務服務+金融”可辦事項,將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社保醫保辦理等業務向更多金融網點延伸,拓展“互聯網+”,擴大網點覆蓋面,滿足企業開工復產“就近辦”需求。
(十二)探索“政務服務+郵政”。依托郵政網點,推行“網上辦事+網下寄遞”模式,為辦事群眾和企業提供自主選擇的“線上+線下”服務,線上面向客戶提供網上政務事項辦理、郵寄、支付的一站式服務,線下實行“政務大廳駐點+上門攬投”相結合的服務模式,滿足不同企業群眾辦事、復工復產需求。
五、公共資源交易因類施策“靈活辦”
(十三)有序恢復已暫停項目。對已發暫停公告的交易項目,按照“輕重緩急、分期分批”的原則逐步安排交易。由招標人(代理機構)及時在“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共服務平臺”和其他行業法定媒體發布招標補遺澄清(或更正)公告。
(十四)動態統籌新進場項目。對于疫情防控急需的應急醫療設施、隔離設施等建設項目,推行搶險救災程序。由項目業主向本級政府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實施。對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要國計民生以及企業生產經營急需的交易項目,開啟綠色通道,保障項目招投標相關環節快速辦理。對一般項目將視情況統籌安排開標時間。
六、公共資源交易開啟全程“線上辦”
(十五)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充分發揮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臺作用,政府采購網上競價、商城直購正常運行,對具備全流程電子化的房建、市政建設項目,實施在線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同時,加快推進水利、交通、農業、國土等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全面實行投標保證金線上繳退,大力推行電子保險保單、銀行電子保函,實現在線提交、在線查核。積極推廣遠程異地和“一人一室”分散評標制度,采取隨機抽取方式難以組建評標委員會的,可依法由招標人自行確定專家。
(十六)強化線上交易全程監管。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監管職責,加強對電子招投標交易全程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借疫情防控之名實施排斥限制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項目審批部門應對項目業主自行選擇評標專家的行為進行監管,確保評標專家具備相應專業條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七、強化交易服務保障實現 “有序辦”
(十七)持續優化簡并辦事流程。項目確需現場交易的,積極推行見證證明、場所預約等服務,盡可能利用在線核驗、郵寄、告知承諾等非接觸式方式取消或者減少人員到場。加快推進CA數字證書網絡共享,運用手機掃碼等及時實現免插截止完成身份驗證、簽名蓋章、加密解密等交易流程。
八、落實大廳防護“安全辦”
(十八)增強防控意識。疫情防疫期間,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室(代辦點)要高度重視消毒、防護工作,提高感染預防控制意識,做好相關應急預案。
(十九)加強環境管理。加強大廳清潔消毒,確保地面、通風口、進出口、自助服務終端等消毒無死角。積極儲備防疫物資,確保物資充足、種類齊全,合理使用防疫資源,對防疫過程產生的廢物進行規范、安全處理。
(二十)加強防疫保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并實行動態防疫監測,上崗前與下班后按衛生防疫規定進行體溫監測。對來訪群眾,應當即時進行體溫檢測,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員入內,嚴把入口關,確保大廳零感染。郵政快遞要采取消毒防護措施,推行“非接觸式”寄取件。
九、搭建平臺“協作辦”
(二十一)與心連心平臺協調聯動。將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與“12345”熱線轉辦的政務服務效能熱點、難點問題情況納入“好差評”評價體系,發揮政務服務與心連心服務熱線聯動機制作用,及時受理、處置企業群眾服務需求和投訴舉報。
(二十二)做好營商環境監督辦。聚焦政務服務效能問題,發揮營商環境監督員監督作用,收集四川政務服務網、手機移動終端評價、“國家政務服務投訴與建議”留言小程序、心連心服務熱線收集的企業和群眾對政務服務效能意見和建議,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分工,立改立行,進一步提升群眾獲得感。
(二十三)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機制,拓寬評價渠道,強化監督考核,對評價中“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的“差評”問題,找準根源、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提升服務效能、提高服務水平、改進工作作風。
十、維護市場秩序“公平辦”
(二十四)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公正公開重點監管涉及疫情防控而被處罰的企業,避免監管真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食品、混淆知名商品、虛假宣傳、利用網絡不正當競爭、聯合簽訂限制競爭的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二十五)加強監管信息歸集。深入推動行政部門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排查限制競爭的部門規范文件。利用疫情防控排查獲得的監管對象數據,及時推進現有監管數據同步修正,確保企業公平獲得市場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