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隆昌市召開202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等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專題會議,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45個單位負責人參會,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朱廷出席會議。
會議要求: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審計發現問題的嚴肅性,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審計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解決審計整改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二、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把審計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強化整改責任,被審計單位作為落實審計整改責任的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把審計整改工作納入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范圍。落實整改措施。要建立審計整改清單制度、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審計整改公告和通報制度。
三、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問責機制。對審計整改不力、虛假整改、拒絕或拖延整改以及屢審屢犯且情節較為嚴重的單位和個人,紀檢監察、組織或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考核機制。嚴格執行審計整改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規定,根據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扣分,扣分情況直接計入各單位年度目標綜合考核總分。聯動機制,積極建立健全審計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察、財政等執紀執法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加強多方溝通合作,形成合力,促進標本兼治,做到“有問題必整改,整改必徹底”,確保發現問題全面“清零”。(陳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