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不斷加強制度建設,織牢“三個規定”“三非”報告制、重大事項報告制、重要采購審批制,一體推進“不能腐”。
“三個規定”“三非”報告制。為所有干警定制“三個規定”彩鈴, 要求全院干警每月在平臺報告“三個規定”審判業務部門每周填報“三非”情況;實行部門負責人約談制度,根據“三個規定”填報平臺的填報情況,對長期“零報告”部門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強化定期學習制度,根據工作實際,通過部門會、支部會、干警大會等形式,組織干警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再學習,讓所有干警清晰“三個規定”的界限,尤其要區分內外部人員過問的記錄情形。
重大事項報告制。落實黨員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對個人財產、配偶子女等人員經商情況如實報告,對存在任職回避情形的,予以調整工作崗位;按照縣委組織部、紀委工作及相關部門要求,對辦公面積、學習培訓等情況開展清理,嚴防辦公面積超標、以培訓為名開展公費旅游,對婚喪喜慶不得大操大辦,不得舉辦“升學宴”“謝師宴”,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
重要采購審批制。重要采購審批制。對日常采購要先行報告用途,大致費用,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采購,對超過5000元的大額采購審批采取“雙同意”,需提交黨組會議議定同意采購和支付。對需要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的,嚴格按照相關省市縣招投標管理辦法進行采購,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工作。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