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區司法局回風司法所運用“調解+公證”的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獲得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
債務人因擴大經營范圍,多次向債權人借款,后因債務人生意經營不善,一直對借款無力償還,債權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我所申請調解處理。
工作人員首先對案件進行了全面的了解,詳細詢問了借款的背景、金額、時間、是否約定利息、還款情況以及有無證據材料等,并耐心聽取了雙方的經過及要求,經多次調解,最終債務人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該筆借款。但債權人擔心如果分期付款,債務人后期兌現困難,遲遲不肯簽訂調解協議。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工作人員建議通過公證的方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從而讓調解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得到保障。若債務人未及時履行協議內容,則債權人可不經過起訴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建議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可,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以及《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承諾書》,公證也在當天完成了所有手續,至此,該糾紛得以化解。
“調解+賦強公證”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有利于減輕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高效地化解矛盾糾紛。下一步,巴州區司法局回風司法所將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用心用情用力開展多元解紛化解工作,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切實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