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法院對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涉案房屋開展強制騰退行動,歷經5小時的不懈奮戰,執行干警順利騰空涉案房屋并將其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胡某。
基本案情
原告胡某與被告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南江法院于2023年作出的調解書業已生效,但李某并未按時履行義務,胡某遂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南江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與案外人賈某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某小區的共有住宅進行了查封、評估及拍賣,經過一拍、二拍,最終流拍,申請人胡某申請以二拍流拍價以物抵債,并將賈某在該住宅中享有的份額繳納至法院訴訟費及案款專戶。南江法院于2024年1月18日、5月30日兩次在該住宅處張貼騰退公告,要求李某自行騰退涉案房屋,但李某一直推諉拖延、拒絕履行,遂決定對該涉案房屋采取強制騰退措施。
執行過程
此次騰退行動嚴格依法開展,執行干警對屋內物品逐一清點、造冊、登記、搬離,并存放于申請人提供的地點妥善保管,執法記錄儀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執行過程公開透明,縣人大代表包海平、縣政協委員張丁及社區網格員蒞臨現場監督見證執行。
下一步,南江法院將一如既往地不斷加大執行力度,緊盯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深挖細查,依法采取罰款、拘留、限高、納入失信名單等強制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規避執行行為,以“民之所憂,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理念全力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