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當前,依法治國已成為一種社會共識。堅持依法治國方略,牢牢把握法治這條主線,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開展紀檢監察工作,是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用法治思維武裝紀檢監察干部,提高紀檢監察干部處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紀檢監察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維,直接關系權力能否得到正確行使,直接影響全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加強紀檢監察干部對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和培訓,通過定期召開學法大講堂、組織參加業務培訓或紀檢監察專題培訓的方式,培養紀檢監察干部的法治思維,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辦事辦案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實做到依法監管、依法辦事。
用法治方法開展紀檢監察工作,提高紀檢監察干部依法依規查辦案件的能力。法律的價值在于公平正義。“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讓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同等重要,但程序的正義才是看得見可感受的正義。這就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在實際辦案過程中要特別重視程序的合法性。加強紀檢辦案的合法性審查、建立紀檢辦理流程法治化管理機制、規范紀檢審查調查權力運行,將法治貫穿于整個案件辦理流程,用法治保障每一位紀檢干部和被調查對象,讓案件運行在法治的規范化監管中。
用法治權威震懾全體黨員干部,營造風清氣正海晏河清的良好社會風氣。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習近平總書記在《在新的起點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署名文章中強調,我們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全體黨員干部要敬畏法律,尊崇法治,認真學習、模范遵守、規范運用憲法法律,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真正將依法辦事作為政治責任和自覺追求,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使權力、保障權利。
高質量開展紀檢監察工作是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交給紀檢監察機關的重大政治任務,紀檢監察工作必須堅持以法為中心,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使職權,才能更加高效規范。(汪鳳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