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謝謝法官,幫我要回了錢,這么多年來的困擾終于解決了……”近日,通川法院順利執行完畢一起民事賠償案件,為申請執行人追回26000元賠償款,一起歷經十年之久的“積案”終于得到了圓滿執結。
2009年4月,潘某雇傭徐某修建自家住房,施工中徐某摔倒受傷,要求潘某支付醫療費用,但潘某拒絕。后徐某訴至法院,通川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起訴,判令潘某一次性支付徐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賠償費用共計45751.9元。案件生效后,因潘某未履行判決,2018年4月,徐某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被執行人徐某逃避執行,長期下落不明,經調查后也未發現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致使該案賠償款一直未能執行到位,隨著時間的推移,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在通川法院執行干警不懈堅持下,案件出現了轉機。2024年3月,執行干警接到線索,被執行人徐某正在籌備婚禮,準備在近期結婚。鑒于這種情況,通川法院決定在恢復執行后,依法向被執行人徐某送達恢復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并對其名下的微信、支付寶及銀行卡等財產采取了凍結措施。徐某因懼怕強制措施,擔心影響家庭,于是多方籌款,積極與申請人協商,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達成了和解,被執行人徐某向申請人潘某一次性支付賠償費用26000元,余下款項潘某自愿放棄,該案全部了結。案件的順利辦結,化解了雙方當事人近十年的積怨,也讓家庭較為困難的申請執行人潘某終于露出了笑顏。離別之時,潘某發自內心地向通川法院執行干警點贊:“是為老百姓做實事的!”
據介紹,接下來,通川法院將始終保持昂揚斗志,將執行工作置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謀劃,堅定信念、自強不息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闊步邁進。
(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