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漢縣法院與重慶市大足區法院通過聯動執行,成功將被執行人莫某川非法占有的車輛異地扣押并交付申請執行人,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重慶市大足區法院在執行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時,查明被執行人莫某川將涉案車輛藏匿在宣漢縣普光鎮某鋰業有限公司倉庫。10月21日下午,該院執行法官、法警及申請執行人沈某芳奔赴該公司,控制了涉案車輛以及被執行人莫某川。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莫某川情緒激動,阻攔執行,大足法院執行局遂向轄區派出所報警并同時聯系宣漢縣法院執行局協助執行。
宣漢縣法院接到協執任務后,該局執行局局長康丕均立即派遣執行局2名派駐法警,并協調轄區普光法庭周子洋法官帶隊,迅速抵達執行現場。在周法官以及普光轄區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勸導下,被執行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再阻攔執行,大足法院執行局成功將車輛交付申請執行人。
據悉,此次行動是川渝兩地法院執行聯動協作的生動實踐。下一步,兩地法院將進一步深化合作、凝聚合力,不斷鞏固提升執行工作成效,為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洋帆 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