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達川區某建材廠經營危機,引發多起勞動爭議訴訟,牽動了眾多人的心。
故事的主角是申請執行人周某和黃某、吳某,被執行人達州市某建材廠,分別因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和拖欠工資訴諸法院,后又申請強制執行。
走進建材廠,面對焦急的勞動者和為難的企業負責人,執行法官耐心聽取雙方的訴求與困境。原來,該建材廠因環保問題停工才剛剛復工,經營壓力大。“郭老板平時確實為人仗義,我們也知道他的難處,還多次幫忙介紹人到廠里來做工”。通過溝通,三位申請執行人均表示愿意寬限企業一定期限,執行法官囑咐申請執行人密切關注企業生產動態。“放心,12月16日前我一定想辦法把欠他們的工資解決了。”企業實際負責人當即拍胸脯保證。然而,承諾如同泡沫,轉瞬即逝。
在企業實際負責人失約后,執行法官再次來到這片維權現場,敦促企業負責人盡快履行支付義務。面對法官的堅定態度,負責人再次承諾“最遲這個月底,一定解決”,三位申請執行人念及舊情,再次同意了負責人的方案。然而,這一次的承諾依然如同空谷回音,只聞其聲,不見其行。
法官帶著最后的通牒走進企業,決心要給這場“馬拉松”畫上句號。執行法官沒有多費口舌,直接向法定代表人郭某宣讀拘留決定書,決定對言而無信的郭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這時,郭某終于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在到達拘留所之前,將黃某與吳某申請執行的兩個案件履行完畢,另一起周某申請執行的案件因數額較大無力一次性給付,也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并當場支付了第一筆款項。然而,多次“虛假承諾”的賬也必須算,法院對該企業作出了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
這場“執行馬拉松”雖然曲折,但結局圓滿。法院在此提醒各位經營者,勞動者與企業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相輔相成。莫把勞動者的寬容當作失信違法的底氣,切實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才能實現勞企雙贏。
(余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