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一對好友因借錢不還而反目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該案原告楊某與被告王某本是朋友關系,2019年被告王某因生意周轉困難,向原告楊某尋求經濟幫助。楊某把自己多年積蓄14萬元,通過微信和支付寶轉賬方式借給了王某。王某也向楊某出具了借條,雙方約定了還款時間。
然而,在借款到期后,楊某多次催促王某還款未果。楊某便委托律師將王某訴至法院。承辦法官在接受案件后,多次聯系楊某與王某,與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溝通、調解,最終,原告當場免除其中2萬元債務,被告也當庭履行了10萬元,下余2萬元雙方約定分期付款,原、被告握手言和。
法官說法:民間借貸關系中,朋友之間講義氣相互支持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在幫助朋友時要量力而行,借錢幫助朋友渡過難關應當量力而行。(鐘長江 劉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