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達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張南高速大竹縣境內2019年“11.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近日出爐,15名相關責任人受到法律或紀律處理,其中駕駛人陶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11月24日16時許,大竹縣境內G5515張南高速公路463KM+150M處銅鑼山隧道內(南大梁高速梁平至南充方向)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50余萬元。
事故發生后,市政府庚即成立了由市應急局、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的張南高速大竹縣境內“11.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簡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開展深度調查。
經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系陶某某駕駛的川S76288重型自卸貨車具有行車安全隱患,其駕車行駛至已發生交通事故路段時,未按照交通信號提示通行,臨危采取措施不當。間接原因涉及騙取機動車二級維護竣工出廠合格證、運輸企業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管理力度不夠,有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2名駕駛人被依法處理,其中駕駛人陶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名企業人員、8名公職人員被追責。(曾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