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達州渠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周某某等35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信用卡詐騙罪一案。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被告人周某某在陜西省商洛市加入“廣州天翊化妝品有限公司”,該公司以推銷化妝品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入會費”2900元取得“業務員”資格,以發展新“朋友”的數量作為晉級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以傳銷的方式騙取財物。
2018年5月,周某某全面領導、管理脫離原公司的犯罪組織,沿用原有從事傳銷活動的模式和管理制度,掌控違法犯罪所得,形成了以周某某為首要分子,詹某某、付某某、李某某、蒙某、伍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組織采取暴力或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信用卡詐騙、搶劫、搶奪、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先后在陜西省城固縣、勉縣及四川省渠縣、大竹、宣漢等多地流竄作案,被騙人員遍布10余個省市,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及被告人最后陳述,整個庭審活動規范有序,節奏緊湊,張弛有度,充分體現了審判活動的公平公開公正。在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對參加旁聽的被告人親屬進行了釋法引導。
本案因案情重大復雜,涉案人數、罪名較多,將擇期宣判。(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