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2020年通川區首例涉疫情犯罪案:被告人向某在疫情期間利用被害人陳某急于買口罩的心理詐騙陳某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國,各地口罩供不應求,向某由此發現“商機”。向某曾經在柬埔寨某醫院工作,其妻子亦是我市某醫院的醫生,經常和醫藥公司負責人陳某有業務往來。于是,向某“靈機一動”,把主意打到陳某身上,對其謊稱自己可以從國外購買口罩,以此來騙取錢財。
“我當時想著平時和向某的妻子業務上接觸得多,我也相信她,而且當時客戶催得急……”3月,陳某與向某聯系,商談過后,向某以1元每個的價格將6萬個口罩賣予陳某,并稱支付全款后一周左右口罩就可以到貨。約定好后,陳某分三次轉賬給向某6萬元,然而約定時間已到,向某卻并未如期交付口罩給陳某。
在陳某的催促之下,向某以口罩仍在運輸中、口罩尚未過海關等理由“搪塞”陳某。在向某多次推脫之后,陳某終于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便多次找向某退還6萬元貨款,向某的妻子此時才知道丈夫利用自己和陳某的業務關系在詐騙陳某。
因向某將陳某所付貨款全部用于家庭支出和個人使用,妻子也僅僅湊齊一萬余元還陳某,剩余款項兩人無力償還,陳某便報了警。
近日,向某因犯詐騙罪,被通川區人民法院判處向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最終,向某的親屬代其還清全部款項,并取得了陳某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