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申請執行的欠款什么時候能到位啊?我現在急需錢看病,這可怎么辦啊……”
“您的案件只有一處位于萬源市太平鎮濱河路上的房產可供執行,處置變現的時間較長……”
疫情防控期間,申請執行人等錢治病、唯一可供執行財產處置變現周期較長,面對這樣的執行難題怎么辦?
近日,四川省萬源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通過組建微信“調解室”,引導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解了當事人的“燃眉之急”。
在萬源法院受理的申請執行人朱某某與被執行人陳某某、周某某(夫妻關系)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中,被執行人陳某某、周某某均已去世,無遺產可供執行,唯一可供執行的財產系陳某某之兄陳二某提供擔保的房屋。考慮到處置不動產時間長,且疫情期間不宜進行現場調解,承辦法官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組建起微信“調解室”,引導雙方進入微信“面對面”溝通。
通過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地給雙方釋法明理,最終達成了陳二某代為分期履行案款的和解協議。當天,陳二某就向申請執行人朱某某支付案款8萬元,解了朱某某的“燃眉之急”。
“萬萬沒想到,在抗疫情期間給我在微信上辦得這么好,我很高興,謝謝了!”申請執行人朱某某在微信“調解室”發來感謝信息。(陳磊 張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