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政策是我國針對既無力購買商品房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而設計的一種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顧名思義,租住人群只需繳納低廉的房租就能解決住房問題,但萬源法院這兩年來受理的廉租房租戶拖欠租金的案件卻越來越多,鞠某一案就是其中一例。
2010年被告鞠某與萬源市房產管理局簽訂廉租房租賃合同,租期一年,租金為每年1000元,繳納租金方式為簽訂合同時交清當年房租。2014年,萬源市房產管理局根據政府文件精神,將該廉租房無償劃撥給原告萬源市萬寶源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并辦理了房屋產權。原告取得房屋產權后,按照原租賃合同向鞠某催收,但是其以各種理由推諉、拒不繳納,鞠某共計下欠原告2014年、2015年、2017年房租共計2200元,原告遂訴至萬源法院。
萬源法院在受理本案件后,承辦法官及時聯系鞠某,了解其生產生活情況并對其進行宣傳教育,廉租房是惠及民生的國家政策,但是也需要公民的積極配合和響應,鞠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遂積極迅速結清了下欠房租,本案原告撤回起訴。(任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