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區法院車嶺法庭干警就一起鄰里之間的健康權糾紛案,開展了現場勘察、文書送達和調解工作。
牟某某和年近80的張某某是多年鄰居,也是血脈相連的親戚。多年前,張某某跟隨子女搬到了鎮上居住,村里的老宅也因此荒廢多年。2024年12月,張某某回老宅時發現牟某某家栽種的竹子長到了老宅屋頂,因為擔心竹子倒下壓壞老宅,張某某和家人拿來砍柴刀開始砍竹子。在家中休息的牟某某取來一桶臟水朝竹林低處倒去,導致張某某全身被臟水浸濕、在寒風中被凍得瑟瑟發抖,雙方家人因此發生爭執,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才暫時平息雙方矛盾。
張某某回家后因感冒而被家人送往醫院治療,家人認為被牟某某潑水浸濕張某某是此次感冒的主要原因,遂將牟某某起訴到名山區法院,要求牟某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2688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為雙方是鄰居又是親戚,該案若一判了之,會激化雙方矛盾,不利于糾紛化解。2025年2月8日,車嶺法庭干警到牟某某家送達材料,牟某某及家人正在團年,看見法庭干警上門都圍了過來。牟某某認為栽種的竹子長在自己家的地界上,張某某及家人多次回家砍竹子,自己什么都沒說,現在因為張某某感冒就將自己告上法庭索要賠償,表示無法理解。
法庭干警查看現場后,通過擺事實講法律向牟某某及家人講解了相鄰權和健康權的相關法律法規,并建議牟某某主動同張某某聯系溝通,不要因為幾棵竹子影響了親情。經過干警耐心的勸說,牟某某積極主動與張某某溝通協調,成功將矛盾糾紛化解。
近年來,名山區法院始終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深做實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努力踐行“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辦好每一個“小案件”,以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標,為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