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遠縣法院聯合縣檢察院成功化解了八起勞務合同糾紛,從收案到解紛僅用一天時間,釋放出法檢聯動護民生的強大效能。
事情還要從兩年前說起,2023年,原告唐某某、楊某某等8人受被告吳某雇請到其承包的巴塘縣建筑工地務工,并于2023年年底支付了部分勞務費,然而欠下的勞務費截止2024年年底仍未支付。
2025年1月,原告唐某某、楊某某等8人要求被告吳某支付勞務費并結算,被告吳某向8名原告分別出具《欠條》,但《欠條》載明的付款期限到期之后,被告吳某仍未支付勞務費,這種逾期未支付勞務費的不誠信行為,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25年2月,原告唐某某、楊某某等8人遂向威遠縣法院鎮西法庭依法提起訴訟。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原告唐某某、楊某某等8人存在法律知識匱乏、長期討薪無果、合法權益保障難等問題,符合民事案件支持起訴條件,現場指導原告填寫支持起訴申請書,并將案件信息通報至威遠縣檢察院。
威遠縣檢察院迅速啟動支持起訴程序,審查提供勞務方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認定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立即出具支持起訴意見書并派人送至鎮西法庭。
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排期開庭,當庭組織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開展審前調解,并邀請威遠縣檢察院干警參與調解。
調解室里,“周法官,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現在都沒有結清,家里還等這筆錢周轉……”“一拖再拖,欠條到期了都不支付,實在是耗不起了……”8名原告傾訴著討薪的苦衷。安撫唐某某等人焦灼情緒的同時,承辦法官和參與調解的檢察官一邊向被告吳某核實事實情況,一邊向其釋法明理,詳細闡釋保障勞動者權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告知其拖欠勞務費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
面對完整證據鏈呈現出的案件事實,經過多輪耐心勸說,“雖然我也有難處,但拖欠勞務費確實不應該,所欠各原告勞務費金額均屬實,愿意分期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認識到自身錯誤的被告吳某表示。
經過充分協商,原被告雙方當庭自愿達成協議:被告吳某確認所欠原告唐某某、楊某某等8人勞務費用共計222532元,于2025年2月底前支付原告25%勞務費,剩余75%勞務費于2025年5月15日前付清。接下來,鎮西法庭干警將主動跟蹤督促被告吳某及時履行協議。
在大家的通力協作下,八起勞務糾紛當天高效化解,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得到了滿意結果,案件辦理取得了良好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也為下一步推動法檢聯合建立涉民生案件支持起訴工作協作機制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