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江市市中區法院召開內江某裝備制造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該案件由執行局局長作為執行法官承辦,這是市中區法院今年以來受理的第3件“執轉破”案件,也是市中區人民法院主動按要求加大“執破融合”工作的有效措施。
市中區法院由破產審判專業合議庭與執行團隊組成合議庭承辦“執轉破”案件,執行法官和審判法官實現專業上優勢互補,暢通“執轉破”內部銜接,破產審判團隊和執行團隊聯合篩查“僵尸”企業線索,前移破產原因識別時點,提高“執轉破”效率。執行局局長作為破產案件承辦法官審理破產案件,運用執行程序中的線索協調企業資產調查,減少程序空轉,和資源重復消耗。
2025年至今,市中區法院破產審判專業合議庭與執行局通過“執轉破”信息共享,加大“執轉破”工作開展力度,對符合“執轉破”的市場主體,積極推進以破產程序審查等程序,受理破產案件3件,已適用簡易程序已快速辦結2件“執轉破”案件,平均用時51天,高效推動“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促進“執行不能”涉企案件清結銷賬。
市中區法院下一步將緊盯破產審判質效指標,縱深推進“執轉破”整體工作,建立完善企業破產重整風險預警等配套機制,加強“執轉破”流程銜接,切實發揮破產審判“重生”與“出清”雙重功能,激發市場活力,釋法市場資源,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