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攀枝花市記二等功公務員和記二等功公務員集體表彰大會舉行,會上宣讀了《關于表彰攀枝花市記二等功公務員和記二等功公務員集體的決定》,并進行了現場表彰。其中鹽邊縣人民法院田景燕同志被記二等功。
田景燕,女,中共黨員,36歲,現任鹽邊縣人民法院漁門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二級法官。該同志長期扎根基層審判一線,主要負責鹽邊縣北部片區的家事案件的審理和矛盾化解工作,通過高質量的家事審判工作有力維護了轄區婚姻家庭的穩定,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保障各民族安定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成效明顯。近年來,田景燕同志先后榮獲政法輿論宣傳工作先進個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個人三等功、鹽邊縣“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
溫調暖審,她是“家有千結”的“解結者”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家無小事,婚姻家庭糾紛折射一個家庭的內部矛盾,影響著數個家庭的聚散離合,因夾雜著當事人的情感糾葛,處理起來紛繁復雜,不僅要理清法律關系,還要兼顧當事人的情感感受。為避免“打官司”加深當事人情感裂痕,田景燕將情感修復貫穿始終,把法律的剛性與女法官的柔情相結合,及時通過換位思考、親情感召、心理疏導等方式引導當事人心平氣和地說理訴情,修復夫妻、父母子女間的情感裂痕,成功挽救瀕臨破裂婚姻60余起。為實質化解家庭矛盾,田景燕將調解工作貫穿始終,主動介入庭前、庭中、庭后各階段,在法理情交融中探索家事糾紛最優解,妥善調撤家事糾紛270余件,年均調撤率68%左右,對80余件糾紛開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訪,既解“法結”,又紓“心結”。為實質化解涉彩禮糾紛,田景燕將聯動治理貫穿始終,完善涉彩禮糾紛全鏈條化解模式,前端預防、中端化解、末端治理同向發力,訴前以非訴方式成功化解彩禮糾紛12件,訴中成功調解涉彩禮糾紛30余件,16件案件當庭返還彩禮143.2萬元,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防治結合,她是“一老一小”的“守護者”
“一小”連著朝陽,“一老”連著夕陽,“一老一小”既是人民群眾關切的重點,也是民生的重要依托。工作中,田景燕將未成年人養育指導、老年人權益保護融入審執全過程,致力讓“朝陽”更美,讓“夕陽”更紅。在處理涉“小”糾紛時,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關口前移,運用訴訟輔導、心理診療、隨案執行等機制,與社會、學校、家庭共筑防火墻,最大限度降低家庭關系變化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在一件案件辦理中,針對當事人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行為,發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開展關愛未成年人系列司法宣傳6場次,發放《關愛未成年子女提示》80余份,促成130余件糾紛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48件案件當庭給付撫養費245.38萬元,讓幼有所依、幼有所育落到實處。在處理涉“老”糾紛時,積極提供“適老型”訴訟服務,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的當事人開展上門調解、巡回審理14件次,會同村社干部、親戚長輩綜合考慮和平衡各方利益訴求,成功調解贍養糾紛8件,落實審執兼顧的判后保障措施,為時間跨度長達十余年的6位老人執行到位贍養費,情、理、法結合促使子女自覺持續履行贍養義務,既實現物質上的支持,又實現精神上的慰籍,讓老有所養、心有所安落到實處。
同心致遠,她是民族團結的“踐行者”
為更好處理民族同胞之間的糾紛,田景燕把審判工作作為民族團結的強化劑,沖破民族傳統風俗習慣與法律法規的壁壘,妥善化解涉家事糾紛240余件,走出一條化解基層矛盾與民族團結的新路徑,以司法之力繪就民族團結進步“同心圓”,2022年11月,漁門法庭石榴籽調解室被命名為第二批全市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為方便各民族群眾訴訟,田景燕貫徹“如我在訴”理念,結合轄區人口多、訴訟能力弱、外出務工人員多的實際,在立案窗口安排2名干警,實現法律咨詢、訴訟輔導等雙語溝通,提供離婚、撫養等14類常見糾紛訴訟文書模板20余套,靈活利用午間時間開展審判工作40余件次,引導當事人通過網上立案、線上調解、電子送達等智慧方式開展訴訟180余件次。為滿足各民族群眾的司法需求,田景燕依托 “石榴籽”調解室,為轄區群眾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指導“石榴籽”調解員靈活運用法律規定及風俗習慣作為調解依據,成功調解各類糾紛350余件,以“石榴籽+司法確認”高效化解糾紛120余件,“石榴籽+法官”平和地促進家族間對抗情緒嚴重的42件家事糾紛實質化解,有效避免民轉刑、刑轉命案事件發生。
涓流雖寡,浸成江河;爝火雖微,卒能燎野。田景燕同志駐守在蕓蕓司法崗位上,在一樁樁家長里短中抽絲剝繭,用真情化干戈,用柔情筑和諧,在一次次審判調解中傳遞司法溫度,守好“小家”的和睦,護好“大家”的安寧,書寫了新時代女法官的巾幗擔當。下一步,鹽邊縣人民法院將持續強化理論武裝,確保司法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同時以此次干警榮立二等功為新的起點,牢記“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宗旨,切實增強干警職業榮譽感和責任感。(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