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法院始終堅持把司法調解工作作為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工作,不斷強化措施,加大調解力度, 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制度建設。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司法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統籌指揮、分管領導親自抓、立案庭牽頭落實、各部門具體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加大培訓力度,提升調解技能。堅持“請進來、走出去”與自主培訓相結合,采取集中培訓、分片輪訓、專題講座、庭審觀摩、調研座談等方式,加大對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提高業務知識水平和調解技能,使法官既能判、更能調,實現調判無縫結合。
創新工作方式,注重調解效果。推行案件訴前調解,實現繁簡分流:對當事人爭議不大的案件,開展立案前調解;對案情簡單、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案件,進行庭前調解;對部分案件,引導并建議當事人到當地調委會調解,以快速解決紛爭。(資中縣法院 朱彬芳 何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