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如下,撤銷劉某對劉小某的監護人資格,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隨著一聲略顯沉悶的法槌聲響起,11月28日,宜賓市珙縣法院對這起申請撤銷監護權案件進行了宣判,這也是珙縣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件。
宣判現場
2018年9月以來,劉某在自己家中多次對自己年僅9歲的聾啞女兒劉小某實施奸淫。2019年8月,劉某再次實施奸淫后被劉小某外公發現,隨后向公安機關報警,劉某被抓獲。11月初,珙縣檢察院以劉某涉嫌強奸罪向珙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劉某犯強奸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如此傷害孩子的父親,怎么能繼續行使監護權?珙縣法院遂聯系珙縣婦聯召開聯席會,給珙縣婦聯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婦聯向法院申請撤銷劉某對孩子的監護人資格。珙縣婦聯采納建議,11月21日向珙縣法院遞交了撤銷劉某監護人資格的申請。
在開庭前,承辦法官與劉小某進行接觸時,問劉小某還愿意和父親說話交流嗎,劉小某瘦小的身軀低著頭,搖了搖頭。承辦法官也與劉小某的母親取得聯系,其母親表示愿意由婦聯作為申請人提起撤銷劉某監護人資格,也同意撤銷劉某的監護人資格,由自己擔任劉小某的監護人。
11月28日, 珙縣婦聯申請撤銷劉某監護人資格一案在珙縣法院莊嚴審理,經過庭審,法院當庭依法撤銷劉某的監護人資格。
近年來,珙縣法院積極與公安、民政、婦聯等單位對接,共同出臺銜接機制,在保護未成年人工作上作了積極探索,推動監護人傷害未成年被監護人的案件及時發現、規范辦理,充分發揮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職能,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2017年,珙縣法院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辦案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劉小某家生活困難,母親帶著同樣是聾啞人的哥哥常年在外打工,劉某被抓獲后劉小某跟隨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接下來,珙縣法院還將啟動司法救助,向劉小某發放救助金,積極聯系民政部門開展資助和救濟以及心理輔導等工作。(宜賓市珙縣人民法院 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