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富順縣人民法院由3名環資庭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的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公益訴訟起訴人富順縣人民檢察院訴被告富順縣政府鄧井關街道辦事處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案,并當庭宣判。部分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及相關部門代表受邀參與旁聽。
庭審現場
2019年6月6日,富順縣檢察院“12309”公益訴訟舉報中心接到群眾舉報稱,富順縣富世鎮三道橋小河溝長期受上游自貢晨光科技園區工業污水及城區生活污水直排影響,致河水呈黑色、水體發臭,嚴重影響小河溝附近居民生活,釜溪河、沱江水質亦受損。富順縣檢察院依法審查,向富世鎮人民政府(現富順縣人民政府鄧井關街道辦事處)發出依法履行監督治理職責的檢察建議后,鄧井關三道橋小河溝水質仍未有效改善,遂向富順縣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富順縣法院受理后,指定該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承辦法官前往案涉地點進行現場勘驗,了解污染狀況,詢問群眾意見。開庭前還組織雙方當事人召開庭前會議,傾聽雙方意見,明確爭議焦點。
三道橋小河溝污水現場
庭審中,被告富順縣人民政府鄧井關街道辦事處對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主張及舉示的證據均無異議,且當庭承諾將對案涉三道橋小河溝的環境問題進行監督治理,以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經審理,富順法院當庭宣判責令富順縣政府鄧井關街道辦事處對三道橋小河溝污水依法全面履行環境質量和監督治理責任,并在法定行政監管職責范圍內,確保鄧井關三道橋小河溝水質在16個月內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庭審結束后,富順法院還特別針對本次庭審召開了案件質量評查會,對本次庭審的程序上、實體上、成效上進行了經驗交流和總結。
該案的成功審結,為縣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提供了法律保障,對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提供了司法指導,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富順縣法院 曾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