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我縣“決戰三十天,打好收官戰”脫貧攻堅專項行動工作要求,推動實現井研高質量發展,我院多措并舉,充分發揮法治在助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
切實辦好涉農案件。積極踐行“幫扶干部當代表、單位做后盾、一把手負總責”的原則,合理安排審判執行各項工作。高度重視對涉農、涉貧案件的審理,緊緊圍繞脫貧攻堅工作大局,采取調判結合的方式,審結“三農”案件213件,妥善化解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糾紛、贍養撫養、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等易致貧民商事糾紛223件,為困難群眾挽回經濟損失470萬余元。
扎實開展扶貧工作。堅持每周至少入戶走訪2次,對幫扶對象家庭情況進行詳細摸底,在汛期全面排查貧困戶住房安全隱患,發現墻體滑坡、住房及院壩等有裂縫等危害貧困戶生命財產安全問題16項,現均已整改完畢;嚴格按照扶貧檔案管理規范完善幫扶包和扶貧檔案,通過填寫貧困戶享受政策一覽表與貧困戶共同核算收入賬,幫助貧困戶了解扶貧政策;開展“暖心行動”,幫助群眾干農活,鼓勵就業務工和發展生產,幫助貧困群眾脫貧增收。
務實開展法治宣傳。通過集中宣傳、上門宣傳、擺放展板、懸掛橫幅等形式開展“送法進村”工作6次,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現場解答法律疑惑。堅持“法官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司法理念,堅持把交通不便,涉及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及相鄰、土地、林權侵權案件以及典型涉扶貧案件作為巡回審理的重點。今年來,開展巡回審判10余次,以案說法,不斷增強貧困戶法治意識。
精心挑選駐村隊員。始終把脫貧攻堅工作作為踐行司法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在“案多人少”的情況下,克服各種困難,嚴格按照上級部署和工作要求,選拔下派2名素質好、能力強、作風實的年輕優秀干警擔任駐村幫扶干部。幫扶干部自駐村以來,深入農戶家中、田間地頭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00余次,化解鄰里邊界糾紛、婚姻家庭等各類糾紛160余件,為助推脫貧攻堅發揮了積極作用。(廖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