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安縣委政法委、婦聯、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和法院聯合出臺《關于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
文件結合江安縣多元化解矛盾糾紛職能分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以調解為重要渠道, 以防范婚姻家庭糾紛激化引發命案為重點,健全完善預防化解婚姻家庭糾紛工作機制,引導社會公眾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按照文件要求,江安縣將健全婚姻家庭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試點打造省級婚姻家庭調解陣地和調解隊伍;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開展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切實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貫徹落實《反家庭暴力法》,依法處理家暴行為;大力推進結婚登記頒證和婚姻家庭輔導工作、離婚調解服務工作;深入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發揮家事少年法庭和家事審判團隊、家事調解中心作用,19名家事調查員、13名家事調解員、2名心理輔導員按照訴調對接要求,結合“平安家庭”“平安社區”的評選、萬人起訴率考核,把調解貫穿婚姻家庭訴訟全過程最終實現家寧國安、國泰民安。(楊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