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父母任何一方缺席,都會對孩子造成無形的傷害,特別是離異家庭未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更應用心、用情關愛孩子,但是有人不僅讓父愛缺位,更讓撫養長期“欠費”。5月7日,筠連縣法院對拒不支付撫養費的被執行人鐘某生實施司法拘留。
2007年,鐘某生與申某珊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之后雙方感情破裂,經筠連縣法院調解離婚,約定孩子由申某珊撫養,鐘某生自2018年3月起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至孩子年滿18周歲止,期間孩子的醫療、教育支出由鐘某生與申某珊平均負擔。法律文書生效后,鐘某生卻拒不支付撫養費,申某珊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懾于司法壓力,鐘某生支付了撫養費,但是自2020年4月起,鐘某生又故技重施,申某珊再次到法院申請執行。由于鐘某生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鐘某生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執行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履行支付義務,但鐘某生不但不配合執行,還玩起了“失蹤”。執行干警經過多方打聽到鐘某生聯系方式,電話告知其履行撫養義務時,鐘某生卻在電話里口出狂言:“執行就執行,能拿我怎么辦?”并且以“不在筠連,在外地打工”“現在沒錢”為由,妄圖逃避執行。
“我長期獨自撫養孩子,加上孩子剛做了眼睛手術,如果鐘某生再不給撫養費,我們真的沒錢生活了。”申請執行人申某珊向執行干警哭訴道。
為堅決捍衛司法威嚴,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執行干警窮盡查人找物手段,終于在5月7日查到鐘某生行蹤。
“我確實沒錢支付撫養費。”法院調解室內,面對執行法官耐心釋法,被執行人鐘某生依然態度強硬。鑒于其拒不配合執行且態度消極,筠連縣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3日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