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因數次盜竊屢次進入監獄,卻依然不知悔改,最終又因盜竊罪再次深陷囹圄。近日,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審理被告人王某、符某盜竊罪一案,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符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據悉,2015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王某因犯盜竊罪兩次被法院判刑入獄,2017年10月刑滿釋放。然而時隔近兩年,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再次伸出魔掌,經過事前周祥的策劃,伙同被告人符某先后盜取他人二輛摩托車,并進行銷贓分配,涉案金額達12565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二輛摩托車,價值人民幣12565元,數額較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另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在刑滿釋放五年以內再犯,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符某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且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并當庭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據此,敘州區法院依法對二被告人做出上述判決。(張靜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