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中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在高速公路行走被撞致死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承辦法官以共擔社會風險為角度促使本案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最終成功調解結案。
2020年8月,被告梁某某駕駛貨車行至G76廈蓉高速公路處,與受害人陳某某相撞,造成陳某某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受害人遠在內蒙古的親屬情緒激烈,多次找到車方要求道歉、賠償。承辦法官及時前往交警處了解事故發生的詳細過程以及雙方在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標準方面存在的異議。
圍繞爭議點,承辦法官考慮到遠在內蒙古的四名原告失去親人的心情,為防止矛盾激化,于是,提出按照城鄉標準折中、被告梁某某予以一定補償款的方案進行調解。開庭當天,承辦法官當庭組織調解,對各方進行釋法明理,最終保險公司同意在15日內一次性支付四名原告賠償款31萬余元,被告梁某某給予補償款,四名原告及代理人對該調解金額表示認可,本案得以成功調解結案。(曾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