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伍教育整頓啟動以來,宜賓法院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干預司法不記錄或不如實記錄,監督管理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等問題,創新“三規倒查”,強化責任追究,倒逼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地落實。
“一函啟動”嚴查處。堅持“三嚴”標準,明確倒查范圍、程序及要求。一是“四類”必查嚴范圍。由監察部門根據問題線索進行甄別,實行“四類”情況必查:干警因涉嫌違反廉潔紀律和違法審判被立案的必查;案件被評定為“不合格”的必查;引起重大涉訴信訪和負面輿情的必查;案件被認定為虛假訴訟的必查。二是“三級啟動”嚴程序。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市中院監察處實行分層級啟動倒查:對基層法院非班子成員干警所涉案件,向基層法院發出“三規倒查函”啟動;對基層法院班子成員及中院科級以下干警,發出書面函詢啟動;對中院科級及以上干警,制發“移送函”報請派駐紀檢監察組啟動。三是“三個一律”嚴要求。強化倒查力度,實行“三個一律”:對“三規倒查”案件,涉及基層法院的一律由“一把手”牽頭負責,倒查情況一律經“一把手”簽字后書面回復,對倒查中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一律全市法院通報。
“雙向追責”強威懾。對辦案人員和干預司法人員實行“雙向”聯查,切實發揮組織查處威力。一是嚴查辦案人員。經倒查核實,辦案人員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未記錄或未如實記錄的,無論紀檢監察部門是否對其他違紀情況作出處理,對其未主動記錄行為一律從嚴處理。同步啟動所涉案件質量監管,未結案件調整承辦法官并納入“四類案件”監管,已結案件一律啟動評查程序,確保質量保證到案、責任追究到人。二是聯查干預人員。對其他機關人員干預插手案件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移交問題線索;對法院內部人員非因工作原因過問案件的,直接由紀檢監察部門組織調查;對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中介組織人員與辦案人員不當交往的,向行業主管部門發出追責建議函;對案件當事人、特殊關系人向辦案人員送紅包、安排吃請等不當交往行為,一律進行批評教育,涉嫌違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
“多力協同”凝共識。堅持倒查處理與前端預防相結合,切實做好案件查辦的“后半篇文章”,凝聚干警遵守、領導嚴管、社會支持的思想共識。一是兌現政策強指引。落實“自查從寬,被查從嚴”要求,對在查糾問題環節主動報告違反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干警適用從寬政策,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整改。對被倒查追責從嚴處理的典型案例在全市法院予以通報,鮮明“主動報與被動查不一樣”的政策導向。二是集體約談強責任。明確“第一責任人”職責,由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對有干警被倒查追責的基層法院院長進行集中約談提醒,要求重新評估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強化干預司法留痕和定期報告情況的監督管理。三是宣傳教育營氛圍。依托各級主流媒體,充分發揮法院官微、官網等新媒體作用,有效運用法律“七進”、法院開放日等活動載體,構建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大宣傳格局。以喜聞樂見形式推出《“三個規定”再學習》《對不起,這個“忙”真不能幫》等系列專題宣傳,主動宣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增強社會共識。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