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后再也不賭博了,出獄后努力掙錢還被害人的損失。”被告人席上的阿龍(化名)面帶難色,他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沒收作案工具手機,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宣判后,阿龍未提出上訴,日前判決已生效。
這是富順縣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疫情期間利用體溫槍實施詐騙的特殊案件,被告人阿龍因嗜賭成癮,發現疫情期間體溫槍緊缺,便在微信朋友圈聲稱自己有獲取體溫槍的渠道,通過收取他人貨款實施詐騙獲利38萬余元,其所獲資金絕大部分用于網絡賭博揮霍一空。
后來,阿龍為了掩飾無法提供體溫槍的事實,以各種理由推遲發貨,最后又用紙巾、電池等物品冒充體溫槍獲取發貨快遞單號制造發貨假象,再召回快遞的方式拖延時間,最終因被害人發現事實報警案發。
“大女兒6歲,二女兒4歲,三女兒才2歲,自從近年沉迷于賭博,便對家里不管不顧,還在外面欠下20多萬元的賭債。”阿龍的妻子介紹述,之前阿龍從事裝修行業,一家人從四川來到廣東謀生,日子過得還算滋潤,后來阿龍沉迷賭博,不僅輸光了所有積蓄,還欠下大量的賭債。
庭審中,被告人阿龍對犯罪事實、證據均無異議,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請求法院從輕處罰。富順法院查明相關事實后,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做出了以上判決,阿龍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本案中阿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體溫槍貨款數額巨大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其在疫情期間通過微信朋友圈用疫情防控物資實施詐騙,影響惡劣,應從重處罰。賭博使阿龍心性大變,嚴重影響家庭和諧,賭博最終讓原本幸福的阿龍走上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將是8年半的牢獄生活。(宋君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