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被執行人利用訴訟程序阻礙執行的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涉及案件的訴訟、執行時間跨度長達6年,最終順利將四十六萬余元案款支付與申請執行人余某某。
2011年申請執行人余某某因在被執行人鄭某某處學習鹵制瀘州名小吃椒麻雞而相識,于同年10月確立戀愛關系開始同居生活。次年10月雙方登記結婚,婚后共同擺攤經營椒麻雞生意至2014年2月。之后雙方因感情破裂及分割財產多次訴至法院,期間為了能爭得更多的利益,雙方不停向法院提起訴訟、然后再判斷結果可能對自己不利時撤訴、重新再提起訴訟,甚至發動各自子女參與進來提起析產之訴,至此開始了長達5年的離婚、析產訴訟之路。經初步統計自2015年開始,申請執行人余某某與被執行人鄭某某的離婚、財產分割的訴訟、保全及執行案件多達十余件。在此過程中,雙方互以對方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保全,可謂是你方唱罷我登場。
2019年2月,經歷數年訴訟,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準予申請執行人余某某與被執行人鄭某某離婚,被執行人鄭某某支付申請執行人余某某六十余萬元。同年6月,申請執行人余某某向敘永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經過漫長的訴訟之后被執行人鄭某某竟然非常配合地將六十余萬元案款轉入了人民法院賬戶。
但本案并未結束,而是新一輪的開始。
被執行人鄭某某早已針對法院的執行工作準備好了對策。原來被執行人鄭某某在將前述案款六十余萬元轉入法院賬戶的同時先后是以自己的名義、自己子女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針對申請執行人余某某的共有物分割之訴、分家析產之訴、及離婚后財產糾紛之訴,并在訴訟過程中申請保全上述執行案件中執行到位的案款。
直至2020年10月,最終經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塵埃落定。在品迭應支付給被執行人鄭某某的十四余萬元后,敘永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最終順利地將案款四十六萬余元交到了申請執行人余某某的手上。
本案從案款進入人民法院案款專戶,到順利支付與申請執行人,期間跨度近一年半。這期間,申請執行人余某某數次埋怨執行法官執行不力,認為執行法官故意拖延發放案款,甚至表示執行法官的行為讓其寒心。其實每一位執行法官都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將每一起案件執行完畢。但法律的天秤始終都有兩端,公平不僅意味著執行干警除了要盡最大的努力實現所有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盡最大的善意保障每一個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最終,經過耐心的溝通,申請執行人余某某表示理解執行干警的不易和苦衷,同時也感謝敘永法院執行局干警能在其案件塵埃落定之后第一時間將案款支付與她,并向敘永法院全體執行干警送上了錦旗。(班學 陳小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