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平昌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涉黑勢力犯罪案件,對劉濤、何博、周午林等18名被告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判處十七年至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刑期。
巴中市平昌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劉濤組織、領導被告人何博、周午林、胡義軍、牟興東等人,為獲取更大的非法經濟利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遂作出以上判決。
庭審期間,部分平昌縣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掃黑辦及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