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切實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筠連縣法院力推“三項舉措”,進一步鞏固執警一體化改革成果,激發改革成效,推動執行案件質效有效提升。2019年,執行工作年度考核總得分位列全市法院第二;2020年1-10月,18項執行質效差異化考核指標中11項排名全市法院前三,經驗做法被《宜賓改革動態》采編,并在全市法院推廣。
一是注重力量整合,凝聚執行合力。出臺《執行警務指揮中心一體化運行實施意見》,對執行人員和司法警察進行歸口管理,成立執行警務指揮中心,整合人員力量。探索“1+5+1”執警一體化模式,成立1個執行警務指揮中心,下設1個簡案快執團隊、3個繁案精執團隊、1個執行事務管理團隊、1個警務團隊。整合后,執行工作人員從9人增加到23人,執行指揮中心實現“有機構、有人員、有場地、有制度”,執行力量明顯增強。2020年1-10月,首次執行案件實際執結率72.54%,位列全市法院第一。
二是強化分工協同,實現繁簡分流。由執行事務管理團隊對案件進行一次分流,將查控、送達等事務性工作剝離到警務團隊實施;根據查控情況,進行二次分流,將有足額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事項委托等交簡案快執團隊實施,其余案件交繁案精執團隊實施;繁案精執團隊在辦案過程中認為可以簡化辦理流程的案件,移交執行事務管理團隊進行三次分流審查,審查符合的案件進入簡案快執團隊完成結案等事務性工作,實現簡案快執與繁案精執互通互補。2020年1-10月,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執結率99.88%,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本合格率100%。
三是力推執警一體,突出執行強制性。執行警務指揮中心負責決策分析、聯動協調,警務團隊負責實施保全、拘傳、拘留、強制執行等,充分發揮司法警察服從性、靈活性、震懾性作用,執行強制性效果凸顯。2019年以來,司法拘留56人,其中23人當場全部履行或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成功強制騰空房屋5次,順利執結多起“骨頭案”;自動履行人數同比增加10%。(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