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謝你們了!這筆賠償款已經4年多了,今天你們終于幫我收回來了,感謝法院給我們的幫助!”這是申請執行人拿到案款后,一直重復著的話語。
遭遇不幸,工地做工摔傷頭部醫治、康復費用高昂。被執行人姜某是經常承包農村民房工程建設的小包工頭,申請執行人王某順是被執行人姜某工地上的小工。本案因一農村民房修建工程而起,被執行人姜某承包了被執行人楊某昌、彭某珍夫妻的住房修建,該工程姜某與楊某昌、彭某珍未簽訂書面合同。申請執行人參加了該工地的施工。2016年2月一天早上,被執行人姜某以及其他工人均未在工地,申請執行人王某順一人在工地上做工時從房上摔下受傷,當時王某順頭頂被一鐵釘釘進大腦,經當地行醫人員取出后才由被執行人姜某等人送醫治療。王某順經診斷為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兩次住院治療共花費165689.23元,被執行人姜某墊付醫療費50000元,被執行人楊某昌、彭某珍墊付醫療費13400元。經鑒定王某順因重型顱腦損傷,目前遺留腦外傷性中度智能損害,日常生活嚴重受限,評定為傷殘四級;王某順后續醫療費8000元或按實計算;王某順需要大部分護理依賴。突如其來的變故給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王某順與妻子育有3個子女,家里的頂梁柱就這樣倒了,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一家人生活陷入窘迫。
爭執不休,賠償問題協商未果訴至法院獲支持。雙方因賠償費用等問題分歧較大,經村鎮多次協商解決未果,王某順將三人訴至法院,請求判決三被執行人賠償王某順損失。經法院依法審理,判決被執行人姜某應賠償王某順224397.5元。
執行陷困,被執行人家境貧困無力支付。判決生效之后,被執行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相應的義務。無奈之下,申請執行人王某順遂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敘永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姜某的財產進行查詢,法官到其家中了解情況發現,其自己還住在大山中破舊的磚木房里,姜某僅為農村建房的一個小工頭,每月收入并不多,家中老婆和年邁的母親常年生病,每月需要2000余元醫療費用,還有一個正在讀大學的孩子,每年得花費上萬元。面對如此困難的家庭狀況,巨額的賠償款對他們來說可謂天文數字,執行到位屬實很難。
出現轉機,司法救助解群眾急困。承辦法官隨即將情況申報,經特別批準,給予該案申請人司法救助金50000元。經承辦法官多次做工作、告知申請人對方的經濟狀況,申請人對余下的款項作出讓步,同意被執行人姜某支付11萬元,剩余款項、利息等都自愿放棄。同時,申請執行人及其家屬同意分期支付,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截止發稿之日,被執行人姜某支付完畢最后的50000元,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執行暖心,案款送上門便捷“最后一公里”。考慮到申請人頭部受傷、行動不便,執行法官將最后一筆50000元賠償款送到了申請執行人家中。從法官手中接過執行款,申請人眼含熱淚連聲說著感謝。執行法官用耐心、高效與善意文明暢通執行“最后一公里”,用責任與擔當架起困難當事人與司法關懷的堅固橋梁。
(趙云 范翼瑤)